2023-12-14 16:25 | 來源:證券時報網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ST三盛未按照相關規定,對應當披露的重大擔保事項予以及時披露。此外,*ST三盛未按照規定如實完整披露案涉報告期內相關重大擔保事項,導致公司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半年...
12月12日晚間,因違規擔保事項,*ST三盛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北京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下稱《告知書》)。
《告知書》顯示,經查明,2020年至2021年,未經*ST三盛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ST三盛的全資子公司廣東三盛,通過存款質押方式違規提供對外擔保。2020年12月,案涉對外擔保發生額7.5735億元,占*ST三盛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合計24.82億元的30.51%;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案涉對外擔保發生額9.5億元,占*ST三盛2020年年度報告披露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合計17.47億元的54.38%。合計約17億該等擔保事項屬于規定的重大事件。
*ST三盛未按照相關規定,對應當披露的重大擔保事項予以及時披露。此外,*ST三盛未按照規定如實完整披露案涉報告期內相關重大擔保事項,導致公司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北京證監局認為,*ST三盛未及時披露重大擔保事項的行為,涉嫌違反《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虛假記載,涉嫌違反《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北京證監局擬決定:對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110萬元的罰款;對公司實際控制人、時任公司董事長林榮濱給予警告,并處以190萬元的罰款,其中作為實際控制人處以120萬元的罰款,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7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公司副總經理曹磊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的罰款。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公司同時存在資金占用及違規擔保事項,已被多次立案及關注。其中,《告知書》中涉及的違規擔保事項前期已被交易所多次關注。前期,在2022年11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關于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2023年10 月10 日,公司披露了《關于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公司、戴德斌、林榮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以來,深交所對違法違規行為快查快辦,從嚴打擊資本市場各類亂象,讓上市公司監管真正“長牙帶刺”。在公司的2021年年報問詢函、2022年年報問詢函中,深交所就公司資金占用及違規擔保事項進行了問詢。2022年11月3日、2023年6月13日、2023年9月14日,深交所就有關事項多次向公司發出《關注函》,要求公司核實說明被立案調查的具體原因及事項,是否涉及公司違規擔保事項,公司是否存在尚未披露的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等。
12月14日早間,深交所再次向公司發出《關注函》,要求公司說明是否存在其他應披露未披露的資金占用或違規擔保事項,根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深交所將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啟動紀律處分程序。深交所還提醒: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記者獲悉,深交所下一步將持續保持資本市場監管“嚴的基調”,進一步強化上市公司全鏈條監管,并將結合最新市場發展形勢,集中力量懲治違法違規行為,壓實上市公司主體責任,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切實增強市場信心。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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