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6 14:40 | 來源:環球網 | 作者:俠名 | [上市公司] 字號變大| 字號變小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浙江證監局決定對*ST海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罰款;對高鑫金控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時任公司董事長、財...
4月15日晚間,*ST海越發布公告稱,已于近日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此前,在2024年6月,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ST海越及其控股股東高鑫金控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圖片來源:上市公司公告)
經查明,*ST海越存在兩項主要違法事實。首先是未按規定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2021年至2022年期間,在控股股東高鑫金控的組織、指使下,ST海越及下屬企業通過向供應商預付貨款的形式,將公司資金轉出,用于控股股東及其控制的公司使用。其中,2021年1至6月發生額為1.77億元,余額為1.77億元;2021年全年發生額為3.77億元,余額為7451.52萬元;2022年1至6月發生額為4.13億元,余額為3.13億元;2022年全年發生額為6.88億元,余額為3.55億元。截至2023年4月30日,案涉占用資金已全部歸還。但ST海越未按規定及時披露相關信息,且在相關年度報告中未真實、準確、完整披露。
其次是*ST海越錯誤使用總額法確認收入,導致其2022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23年4月,公司披露《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同時調減2022年半年度合并營業收入、營業成本30.2億元。該會計差錯主要是由于公司對2022年1至6月的部分貿易錯誤使用總額法確認收入,導致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30.2億元。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浙江證監局決定對*ST海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罰款;對高鑫金控處以300萬元罰款;對時任公司董事長、財務總監,高鑫金控董事長、總經理王彬給予警告,并處以250萬元罰款;對時任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會秘書曾佳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罰款。以上罰款金額合計1230萬元。
*ST海越表示,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上述事項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且本次收到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不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然而,該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4月23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目前仍存在因2024年度審計報告非標意見導致終止上市的風險。
在同日披露的風險提示公告中,*ST海越稱,公司202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工作尚在進行中,由于2023年度非標意見所涉事項尚無確定的消除證據,中審眾環可能對公司2024年度財務報表出具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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